股东出资及
分配比例做重新调整。
4,二级股东不享有一级股东的经营决策的投票表决权,但享有旁听、
提出意见、财务审查和按比例分红的权利。入伙的二级股东与一级股
东除投票表决权外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二级股东对
入伙前、后合伙山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山庄亏损期间及所有股东本金未完全偿还清以前不得以任何理由
退伙。
2在经营期限内不违反上一条之规定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合伙人可以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山庄的法定事由且经其一级股东
全票通过,可以同意退伙。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3
f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山庄中的全部财产份额;④被人民法院判处2年以上刑期的。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山庄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按资产金额或实物的比例给予退还。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且原始资金不做任何退补和赔偿。:①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超出出资期限1个月;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山庄造成经济损失壹万元以上的;③执行合伙山庄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的(贪污行为超5000元、利用亲属在餐厅工作钻空子收入不记账或贪污、损失超5000元);④股东因退伙未成而故意不参加股东会4次;⑤该股东在股东会上无理取闹、在山庄经营过程中故意诋毁、散布不实谣言影响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⑥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在山庄盈利的阶段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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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的二级股东对待,否则以除名退伙处理。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山庄财产份额的,经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山庄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人试行长期执行一级股东表决投票制度。在管理、采购、山庄工资绩效、行政调整等所有经营行为均采取投票表决,实行一票否决制,表决通过后必须形成会议记录再由股东负责人转达给执行经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