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新媒体为主要平台,不断充实和扩展宣传队伍,充分利用专家、学者、网格员、驻村组干部等群体,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村组、进家庭,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渠道,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二)创新宣传形式。要认真总结非法集资行为的基本特征及惯用手法,深入解读有关政策精神,采取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公益广告、歌舞、戏曲、微电影等多种形式,运用通俗、生动、形象、亲切、易懂的群众语言,向社会公众阐明非法集资的特征及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三)强化投资风险警示教育。要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道德风险。四、活动安排(一)集中宣传活动安排
f1、X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与各金融机构于201X年6月7日上午9:3011:30举行“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届时,县领导将对宣传活动进行现场指导。2、各单位采取设立宣传咨询台、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陈设版面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宣传。各单位须确定1名带队领导,并要有熟悉有关非法集资工作的工作人员参加,在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每个单位宣传点参加人员不少于3人。单位领队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5月31日前报县处非办。3、电视台、新闻中心要派出专人,集中报道宣传当日的活动情况。(二)自行宣传活动安排宣传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编印非法集资宣传资料,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直各单位要全面掌握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保留工作痕迹,梳理工作成效,在201X年6月9日前,将此次处非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及相关宣传材料、宣传图片等报县处非办(城关信用社3楼),电子版报送163com。联系人:韩高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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