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所引发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隶属企业名称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f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兹指定委托指定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办理本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事宜。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年注:委托人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信息
姓单部名位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门
联系电话
工商登记联络员信息
姓部名门固定:联系电话移动: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f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1234567
文件名称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3、上述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相应中文译本。4、第2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以及合伙企业协议规定做出的决定书,决定书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5、第4项指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6、第6项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f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事项
分支机构名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