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厉害关系,所以辩护人建议法庭对杨x婷、刘x媛的证言不予采信。应以有被告人刘x菲取款时签名的取款单,包括被告人刘x菲以他人名字来签名的取款单来认定被告人刘x菲侵占的实际数额,并不能仅仅按照有收条的部分来认定被告人侵占的数额。例如被害人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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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海也持有收条,但其购房款已经如数交到xx集团财务部。对于其他被害人提供的收条部分,有多少交到了xx集团财务部,xx集团并没有提供证据。如果一概都认定是被被告人侵占了是不公平的。(二)辩护人对指控的被告人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持有异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针对本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骗取刘x海35188元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理由如下:1、刘x海是基于个人原因和出于对被告人的信任,委托被告人代其缴纳契税款的,被告人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刘x海的钱款。2、即使如刘x海所说:“没有委托,她说由公司统一办理”,辩护人认为刘x海的陈述也不足以采信。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性,不管是被害人陈述还是被告人供述,都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面。《中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被害人刘x海在交给被告人刘x菲的房款、契税款长达一年多当中,基于自己的原因是退房、还是贷款的问题上一直没有确定,也一直未向被告人刘x菲催要,可以看出,刘x海对契税由谁缴纳及比例是清楚的,开庭中被告人刘x菲供述是因为刘x海没有时间缴纳而委托其代缴,这一种解释更具有可靠性。在只有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一对一的证据,没有其他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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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证、证人证言的情况下,应采取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对被害人的陈述不予采信。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诈骗应x青100000元、刘x宇50000元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理由如下:1、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诈骗应x青、刘x宇同样是只有被害人的陈述,在只有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一对一的证据,没有其他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的情况下,应采取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对被害人的陈述不予采信。2、这两起“诈骗”虽然还有证人胡xx的证言,但辩护人认为其证言应不予采信。一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本案中辩护人虽然提出申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