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经营协议书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为适应市场的需要,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辆以甲方名称上户的XXXXXX天然气运输车车辆挂靠甲方经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车辆产权属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产权转移。(上户后车辆信息详见附表)
二、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201X年7月1日起至201X年6月30日止。
三、本挂靠合同仅为车辆挂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员工,不享受及甲方职工待遇,乙方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四、甲乙双方应尽事务如下:
1代收代付费用: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险、GPS等费用,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代为办理。
2代办手续: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减免手续等,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f3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5000元整(不记利息)。
4乙方在挂靠期间,车辆挂靠费用为乙方一次性及时交付甲方。
3000
元整/年,
5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运营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以及乙方因经营所需要的聘请、雇用的驾驶员、相关工作人员等的工资、经营资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等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从业资质证明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以及乙方雇用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在行驶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8.保险由公司统一购买,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必须是全保。第三者责任险必须在100万以上。(保额按公司标准执行)
9.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它费用。
五、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操作管理,并做好以下职责:
f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公司章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养护、按规定进行正常车辆检验;GPS卫星定位系统必须24小时开机,以便主管部门和公司即时监控。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甲方车辆规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行驶的,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遇公安、环保、城管等各类有关的车容车貌、尾气排放等投诉、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指定修理厂强制进行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