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一、工作时间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1:50,下午为14:30至17:50。一周休息一天,2、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登记考勤。3、所有人须先到公司登记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代签字,如有违反,代签字人和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50元,忘登记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10元次,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4、迟到超过一小时,扣除半日工资。5、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6、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除当天工资,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二、事假管理方法1、事假应在前一日申请,经主管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时为旷工。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4、员工无故旷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时的工资外,并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三、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才能外出。否则扣除200元2、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应先请准给假,由主管核准方可外出,否则扣除200元3、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四、员工登记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物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1、经主任核准免于打卡者。2、因故请假,经核准者。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上午:8:30至1150。下午:1430至17:50第四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登记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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