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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管理制度2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制度3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制度4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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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6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7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制度8用户回访保修管理制度9工程技术档案整理、移交的管理规定
f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1.工程项目管理,是以整个工程项目为对象,施工图预算、合同为依据,安全优质工程为目标,创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对工程项目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管理。2.项目经理为项目经理部的第一责任人。3.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集体承包,风险抵押,单独核算,按劳分配,全员管理”的承包经营责任制。4.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1)工程项目报建手续齐全,经投标取得中标通知书,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已提供,并具有了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3)项目管理人员已组成并到位,经招投标确定的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已到位,并签订劳务合同。(4)工程预算书及材料计划已具备。二、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5.项目经理部的组建(1)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项目经理部是以完成一次性工程项目施工和经营管理为使命的临时机构,其人员配备应根据工程的规模、特点而定,要求做到层次少,人员精干得力,除大型和重点工程外一般不再下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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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项目经理部的分类:人员组成及管理费等按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分为四级,详见附表一。6.项目经理部的人员组成(1)项目经理的产生:采用推荐、自荐或招聘等形式择优产生,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公司总经理任命。项目经理为公司总经理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与公司总经理是上下级关系,同公司是经济合同关系,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无特殊原因一般在项目未完成前不应更换。自工程开工,项目经理部以项目名称命名,工程竣工后,命名自然取消,所刻制的公章交公司办公室封存。竣工验收之日起至三个月内,继续享受项目经理岗位待遇,以完成工程技术资料整理移交、工程结算、协助财务处工程款回收、回访服务等事项。并向公司提出离任报告。三个月后,回公司待命,不再享受项目经理岗位待遇。(2)项目经理部专业管理人员的组成:由项目经理在公司内或外部人员中提名招聘,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完成后回公司待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