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8、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9、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0、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2、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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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3、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
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局批准后实施。4、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报总经理
审批。5、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6、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总经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主任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提请董事局聘任;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及其他员工,由总经理聘任;7、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聘。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8、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