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聘人员合同签订之日起,医疗人员三年内未能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护理人员二年内未取能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医技、药剂人员二年内未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3)聘用人员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医院造成重大损害的,违反医德医风情节严重。(4)聘用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医院提出整改,拒不改正的。(5)聘用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7)年度考核不合格(8)聘用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除产假外,享受30天病假工资,30天以上不发工资,45天后不能从事本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医院有权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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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解聘。(9)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被解聘人员均不享受当年度年终奖金及相关福利。3、其他未说明事项按照漠河县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执行。4、解聘由聘用人员所在科室或主管科室提出解聘意见报告,主管科室调查核实,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报院长批准,再办理解聘手续。5、聘用人员未达到服务年限而提出辞聘,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聘报告,并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本规定由劳资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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