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并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对于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外聘兼职任课教师,应及时停止聘任。
2、各系部负责对外聘兼职任课教师工作量统计、课酬的统计并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应将外聘兼职任课教师与本院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测评范围。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违反学院管理规定或不能按时提交各种教学文档的外聘兼职任课教师,适当扣除其讲课酬。
四、外聘兼职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1、兼职任课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二份),经系(部)负责人审查批准,教务处、系(部)各执一份,作为审核课酬的依据。
2、兼职任课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结清课酬前将教案交系部存档。
3、兼职任课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兼职任课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
3
f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教师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系(部),由系(部)代办或事后补办。
5、兼职任课教师应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命题及阅卷等工作。
6、课程授课及考核结束后,应按照学院及系(部)的有关规定,上交成绩单、课程总结等相关材料。
五、外聘兼职任课教师课酬标准外聘兼职任课教师课酬标准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z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二OO七年十一月十六日附件一:z职业技术学院聘请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编号:
4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