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牛羊屠宰加工工国家职业标准
1.1职业名称
1.职业概况
牛羊屠宰加工工。1.2职业定义
从事牛羊屠宰、解剖、加工、分割及副产品整理的人员。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色、味、嗅、触等感官灵敏,形体感强。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地;中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音像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应在具有致昏、剥皮、冲淋、劈半必备设备和操作台、计量衡器、食品箱、分割刀具的场所进行。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f(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职业(专业)毕业证书。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