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的条件。(1)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①患有传染病者。②有不良嗜好者。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自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第四条宿舍由舍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工作,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和门户。(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①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f②留宿亲友者。③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④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与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第七条舍长或公司有关人员可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第八条宿舍现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第九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1)服从舍长管理、派遣与监督。(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易燃物品不得放在室内。(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f(8)使用电视、收音机,声音不得太大,以免妨碍他人。(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11)夜间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舍长报备。(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13)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1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15)各房间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