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
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
(适用于新项目)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
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f411双方应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确定一个九十(90)天的期
间,该期间应在第一窗口期内且起始日应在该期间发生(该九十(90)天以下简
称“第二窗口期”),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的规定确定窗口,则第二窗口期
将被视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
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
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
,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
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
标
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
(“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
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
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
标准立
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
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
日
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
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