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和研究生院编号并存档。
八、颁发证书:颁发证书:
1、学员在学完所有规定课程并通过考试后,由我校研究生院颁发钢印结业证由我校研究生院颁发钢印结业证书,并标注达到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并标注达到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
f2、获得学士学位的学员,符合我校相关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九、有关申请硕士学位问题的说明(一)教育部规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2、在所学专业有一定的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二)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1、申请并办理《课程考试资格卡》,提交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卡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2、在四年之内通过我校组织的所有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3、在全部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提出论文答辩的申请;4、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5、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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