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
商法(第五章)
第五章企业破产法
【本章主要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破产法》知识结构图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破产原因破产原因是适用破产程序所依据的特定法律事实。它是法院进行破产宣告所依据的特定事实状态。【法条】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法条】《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第四条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例题多选题】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2012371)A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B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C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D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
答疑编号506063050101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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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第五章)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二、破产申请人【法条】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