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索引号:发文单位:文件名称:文号:
200500007建设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8号有
主题信息:生成日期:效期:主题词:
城市建设2005年03月23日2005年06月01日生效
bzk5qywC731BvxSjDPcariedout4fsp
ghlm力动大和础实坚供平永活生民人高提、济经展发镇全为强加风作,破突新了有设建织组层基的党
f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3月1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市场秩序,维护乘客、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的编制、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的建设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是指在城市中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是指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停车场、站务用房、候车亭、站台、站牌以及供配电等设施。第四条城市公共汽电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实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建设和投资等方面实施相应的扶持政策。第五条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应当服从规划、公平竞争、安全营运、规范服务、便利乘客。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管理工作。第七条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的规定,依法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第八条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第九条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应当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配套建设候车亭、站台等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第十条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设置城市公共汽电车专用道、公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