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
2012年上半年,我镇根据县综治委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稳定为第一责任”为契机,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富裕群众减少矛盾、组织群众预防矛盾为落脚点,从而使基层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基层的困难解决在基层,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如下: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本情况鉴于因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突出重点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分类排查、分类化解的方法,以化解山林权属、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突出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为重点,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和调处措施,使一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12年16月份,全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起,化解成功6起,化解成功率75。其中邻里纠纷1起,土地承包合同及山林权属纠纷2起,环境污染纠纷1起,治安矛盾1起,公路损坏纠纷2起,管理权属纠纷1起,截止目前我镇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上访案件发生。二、从化解的矛盾纠纷发生数量来看,我镇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多样性。在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由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山林权属、劳资纠纷、外嫁女权益等以经济利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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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纠纷。从发展趋势来看,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新型矛盾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单靠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传统式调解很难奏效,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二是群体性。当前很多矛盾纠纷,由于纠纷主体利益一致,诉求相似,容易形成群体性事件。如征地拆迁补偿、拖欠员工工资、外嫁女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易造成群体性事件,有些群众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或者越级上访、或者堵塞交通,给社会稳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三是复杂性。过去的纠纷多发生在个人之间,现在扩展到群体与企业之间,有些群众一旦发生纠纷就找政府解决,有时将矛头指向政府部门,导致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之间矛盾不断上升。四是对抗性。过去要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当事人情绪较为温和,现在的矛盾纠纷多由利益冲突引发,情绪容易失控,行为较为激烈。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采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