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未经批准或超越批准的工作不能得到工程师认可。同时工程师的认可又是承包商获得进度款的依据。承包商任何未经工程师认可的投入(人力、材料、设备)都将得不到补偿,也就是说没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商不得自行进入下一道工序或工作面,不得将材料投入工程使用,不得自行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从工程项目成本监理控制造价工程监理的项目成本管理目标是工程必须在合同价之内完成而不能出现超预算。在工程监理的严格监控下,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超预算的可能
f性几乎等于零。这是因为:工程超预算不外乎两种原因,一是劳动力和材料单价的上涨,一是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加,而承包商的标价是承诺,对其有约束力,且承包商无权自行增加项目的工程量,即使有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加大资源投入来保障项目设计目标的实现,承包商也无权因此得到补偿,因为在投标文件里,承包商往往列举大量的能保障项目顺利完成的人员及机械设备。从设备费、材料费监理控制造价设备费、材料费在基本建设项目中约占整个造价的70左右。它是工程直接费的主要组成部分。材料、设备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建设费用的大小。因此,在监理过程中,不可忽视这一部分。要引进竞争机制,创造竞争条件。业主可以委托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直接选定供应商,这样可避免承包商擅自压价,拖欠供应商款项,从而引发供应商以次充好、供货不及时,进而影响工程进度等情况的发生。承包商在编制投标价格时,其中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价格按业主与供货商签定的价格进行报价,由供应商将主要材料和设备运送到现场,经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共同签收后,由业主将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款直接支付给供应商。从以上工作程序很容易看出承包商除了对监理工程师唯命是从以外别无选择。这是因为监理工程师拥有约束承包商履约强有力的经济手段,经济手段由项目的支付制度和保证金制度构成,他们是承包商头上的两根“紧箍咒”。项目支付制度:实际上,项目支付制度是把项目的经济风险暂时转移给了承包商。承包商必须为获得经济效益(其投标标价与项目实际成本之差)先行垫付货币或其它资源,就是说:他必须自费购买材料、设备、支付员工工资等费用,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按合同文件所有要求营造工程。承包商只能以完成的工作在监理工程师书面认可并扣除质量保证金后从业主那里获得补偿(工程款)。如果承包商的工作不能令监理工程师满意,他不仅无望获得利润,就连投入的成本也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