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申报高级农业经济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第十四条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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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江苏省农业技术、林业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1.按有关要求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1寸)。2.“江苏省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3.对照第二条,将申报的专业准确地填在“申报表”封面相应栏目处。4.对照第三条,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空栏处。5.对照第四条,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资格证书、任职的聘书复印件。6.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并经同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7.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8.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9.对照第八条,提交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三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鉴定意见)。10.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或专业文章。论文、著作、专业文章或实例材料原则上要提交原件。11.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符合“资格条件”规定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12.对照第十一条,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符合“资格条件”规定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或提交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13.对照第十二条,提交个人破格申请报告及单位的审核意见、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优秀和获单位表彰的有关证明材料。14.对照第十三条,参照上述第9、10条要求提交规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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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5.凡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申报时须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