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2、会议时间
(1)项目部每日碰头会:工程施工期间每日早8:30召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由各专业工程师沟通当日需要配合的事项,言简意赅。
(2)周工程例会为每周五下午2:00召开,会议时间应控制在两小时以内。
(3)各种工程专题会议根据现场实际需要随时召开,所有的会议时间应控制在两小时以内,力求高效。3、会议地点
工程例会在甲方现场会议室,其他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选择在会议室或主包单位会议室举行。4、与会人员
项目部每日碰头会:项目部全体;周工程例会:甲方项目部全体,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内业监理工程师及至少安排两名骨干监理工程师,主包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甲委单位项目经理参加。名单在进场前三天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同意后发文正式确定各单位与会人员。施工单位如有更换,必须提前三天发正式公函通知项目部,项目部同意后方可更换。其他专题会议由会议通知确定与会人员;需要设计单位人员参加专题会议的,由项目约请设计管理部提前通知。5、会议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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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周工程例会主要通报上周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展情况;安排下周工作;配合协调解决各承包商、各工种、各工序间的相关问题及承包商提出的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2)专题会议主要讨论和解决会议通知单中列示的议题,或者为解决常规专题会议确定特指的问题。
6、会议制度1)各种会议都设签到薄,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以下统称负责人)签到,其他与会人员不必签到。迟到和缺席人员由监理单位记录人员于签到薄上注明。签到薄应附于该次会议纪要之后。2)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提前半天向项目经理或会议召集人口头请假,并指定代表参加会议;其他人员不能参加会议的,由负责人向项目经理或专题会议召集人口头请假,但如会议需要,应由负责人指定其他人员出席会议。3)监理单位、分包单位负责人未经请假或批准即不出席会议的,第一次由项目口头警告;第二次由项目发布通告,通告抄送监理单位或分包单位;第三次由项目部发文要求监理单位或分包单位撤换负责人,项目部文件抄报公司相关领导,抄送发展管理部。在重新任命项目满意的负责人之前,最近一期工程款(监理酬金)暂停支付。
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如被要求撤换负责人达两次及以上的,公司将取消其再次投标的资格。
4)无论何种原因,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负责人连续三次(及以上)不出席项目会议,或累计缺席次数超过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