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人第二十九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公
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______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条、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______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
第11页共15页
f通知之日起满______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须办理变更登记。第三十四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决定解散;(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12页共15页
f第三十五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__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______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三十七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