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陆金所模式
虽然陆金所一再声称自己是中介方,但是事实上,这个中介方其实是让体系内的另外一家机构平安融资担保参与到交易中来,这个构成了陆金所跟所有P2P最大的区别。陆金所表面上看是一个网络平台,本质跟人人贷等P2P应该没太大区别,理论上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撮合平台,借钱的人和出借的人在这里汇合,各取所需,达到交易匹配的功能。但是P2P本身就有很多模式,国外有Prosper、Kiva、Zopa、Le
di
gClub等模式,复制到国内也变成拍拍贷、人人贷、宜信、红岭等多种模式,谁代表了真正P2P,业内也吵个不停,至于谁能走成功,也很难说。同时,在监管上也算是个空白,这点其实无论国内外都一样,金融创新本身就是游走在灰色地带,美国的PROSPER也曾被监管机构认定非法,但是后来又被允许重新开业,也说明这个行业到底会如何,都在观望之中。我自己理解的P2P平台,可能跟很多人不一样,P2P的字面意思是PeertoPeerle
di
g,即点对点信贷,或称个人对个人信贷。那么平台就是为这种个人对个人借贷行为创造条件的架构,目前这种架构一般都表现为网络化,但是并不代表网络化是必须的要素,从目前的认知来看,由于P2P的两头都是零散的人,通过网络应该是最便于降低成本进行规模化和批量化的复制,事实上随着这科技的进步或者交易模式的改变,非网络化也一样可以达到P2P的目的。其实宜信应该确切的说是非网络化P2P的模式,但是宜信是一座看不清也摸不透的巨大冰山,到底掩藏在宜信背后的是什么,目前还没有清晰的认知,没办法做更多的评论。P2P就本质而言其实是金融脱媒“Fi
a
cialDisi
termediatio
”,原先个人的借款都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一般都是银行,个人将存款汇集到银行,然后银行作为媒介统一放款,P2P则改变了这种方式,通过P2P的平台,出借人可以自行将钱出借给在平台上的其他人,而平台则通过制定各种交易制度来确保放款人更好的将钱借给借款人,同时还会提供一系列服务性质的工作,帮助更好的进行借款管理。服务比较典型的行为包括三种,纯法律手续的服务,确保借款行为的法律有效性,风险特征信息提供的服务,确保借款安全性的有效判断,以及借款人违约以后的追偿服务,确保在违约发生后降低损失。所有的制度和服务其实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的搭建平台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交易作为基础性特征的。这种平台特征性质,使得P2P的地位就是相对独立,例如市场管理方,只提供各种有利于交易双方交易的服务,但是却不能参与交易行为,也不能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