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
3、甲方以乙方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之内不计贴息或银行支票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正式有效发票。
十二、节余钢筋的处理1、本合同全部成型钢筋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核对结算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规格、重量。钢筋节余量按照以下方式计算:钢筋节余量钢筋原材料供应量成型钢筋重量1损耗系数。
2、节余钢筋由甲方负责取回或由乙方安排运输,甲
f方支付装卸、运输费用。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以节余钢筋抵扣
合同价款,节余钢筋价款按节余钢筋量乘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计算。
十三、合同变更与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2、合同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4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5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十四、违约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如中途变更图纸应提前10日与乙方协商,图纸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
f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每迟延一日
按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货或接收成型钢筋产品,
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保管费用,每迟延一日按该笔货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终止或停止履行本合同,除向乙方足额支付已加工成型钢筋产品的合同价款外,应按未履行合同价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成型钢筋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装卸及运输费用。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每迟延一日按未完成产品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钢筋毁损、灭失,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十五、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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