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库存物品存报告单”,经配件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按规定报经企业主管领导审批。
F.报废和削价:由于保管不善,造成霉烂、变质、锈蚀的零配件,在收发、保管过程中己损坏并己失去部分或全部使用价值的,因技术淘汰需要报废的,经有关方面鉴定并确认不能使用的,由配件保管员填制“物品报废单”报经企业主管领导审批。由于上述原因需要削价处理的,经技术鉴定后,由配件保管员填制“物品削价报告单”,报经企业主管领导审批。
G.事故处理:由于被盗、火灾、水灾、地震等原因,或因配件保管员失职指使零配件数量和质量受到损失的,应作为事故向企业主管领导报告,并按企业有关规定处理。
H.调剂余缺:在盘点过程中,还应清查有无本企业多余或暂时不需用的配件,以便及时把这些配件调剂给其他需用的单位。
8.积压配件处理办法A.要查清楚积压配件的型号、名称、规格、数量、市场价格。B.在维修过程中尽量使用积压的配件,并参考市场价格。C.对积压配件适当削价处理。D.积极与配件供应商协商,争取以货换货。E.对于己经淘汰的车型配件,做为废件处理。
9.旧配件管理办法A.维修车间修车所换下的旧配件,应以旧换新,由配件部门应集中存放。B.车辆维修完工后,将旧配件进行清点,做好清洁、打好包,并填写清单:如车牌、
车型、旧零配件名称、数量等。C.如果车主要求带走的,便将旧配件放到客户车辆的尾箱里。如果车主不带走的可利
用旧配件,则存入旧配件库,不能利用的则作为废品处理。D.对可利用旧配件要造册登记,进行统一分类管理。
10.特约维修的旧配件处理办法A.特约维修的索赔配件应由该车型的特约维修负责人向本企业交待清楚,维修车间换
下的索赔旧配件应做好卫生清洁、打好包,填写好清单,交有关人员进行索赔处理。B.本企业应指定专人作为索赔车型的协作人,以便于及时与厂方联系,争取得到较好
的处理结果。如不能及时结案,该协作人应即时将索赔配件交配件部门保管。C.配件部门所收的索赔旧配件应分类保管,用专用记录本详尽登记每次索赔旧配件的
业务明细,以备日后查验。D.如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的操作程序而造成旧配件遗失的,由违规者照价赔偿。E.凡属索赔的配件必须经过有关人员的检验和有关负责人的确认,否则不与索赔。F.任何人不得以配件索赔的名义向客户索取财物,任何人不得以非本企业的更换件冒
充本企业的更换件。G.要认真执行配件索赔前的检验规定,不够索赔要求的一律不予索赔。
11.废旧物品管理办法A.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