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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浙教人〔2011〕12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11〕89号)、《莲都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适应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为总要求,以提高教师队伍的师德修养、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核心,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强化保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二、主要目标(一)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引导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弘扬敬业奉献精神,增强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普遍树立教师良好的师德风范和师德形象,显著提高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我区教师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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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伍的满意度。(二)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
规划及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实际,确定合理的教师队伍结构和规模,幼儿园公办教师和小学科教师配备得到显著加强,确保不断适应课程改革和全面提高质量的要求。坚持在编制政策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职务结构、城乡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进一步趋于合理化,到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比例达到67左右。
(三)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推动教师在实践中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及终身学习观念,激发教师的创造性、主动性,使广大教师的专业意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得到普遍提升,执教能力和水平普遍适应教育现代化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教师的学历层次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底,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幼儿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0以上,持证率达到80;小学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5,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65;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5;教师新一轮培训学时完成率达98以上。
(四)骨干教师队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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