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水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树立“严格管理、严谨治学”的校风,维护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和我校的治校要求,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违反学生守则、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令,学校要与与家庭、社会配合进行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以适当处分。小学生可给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回家反省处分;初中学生可给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回家反省处分。
学生违纪后能主动诚实地承认错误者,可降一级处分,否则加一级处分。二次以上违纪者加一级处分。
给学生纪律处分或撤销处分一律出布告,同时将处理决定通知家长。第二条受处分一般时限为一年;期满如果仍表现不好,不能解除处分,并加一级处分。留校察看处分,如果一年期满仍不能解除,可视情况延长察看时间,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学期。如果延长时间到期,仍不能解除,则回家反省。第三条未经班主任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课者,按旷课处理。学期累计旷课达到:(一)缺一节课,点名批评;(二)12天给警告处分;(三)34天给严重警告处分;(四)56天给记过处分;(五)79天给留校察看处分;(六)10天以上回家反省。第四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他人。例如在宿舍、教室、会场、校院和车站、汽车上,剧场、体育比赛场、娱乐场所、商店、饭店、市集等公共场所,有下列行为者:1哄闹、滋事、骂人打架;2违犯各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听劝告;3从楼上往下扔易燃、易爆物及其他东西,危及他人和国家财物安全及影响卫生或引起纠纷。4违反安全规定,不佩带校牌、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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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随意乱扔饭菜,随意在宿舍和教学区乱扔乱倒,用塑料袋打饭,在宿舍、教室吃饭、吃零食,向厕所内乱扔杂物。
6违反宿舍、教室管理规定,如上课、熄灯后仍说话,随便出出进进、随便开关灯,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7在宿舍内故意制造巨大声响(敲墙、撞楼板等),休息铃响后,存在洗刷、说话、打闹等严重影响休息的现象。
8不按时入睡,在宿舍内打牌、下棋等。9在学校周边买小吃,甚至爬墙买饭或外出。10携带手机、佩带首饰或高档CD机及驾驶机动车入校。11穿越草皮、摘花折枝、践踏绿化带。凡有上述问题之一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给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回家反省处分。第五条骂人打架给予以下处分:(一)恶语谩骂他人,给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二)动手打人,情节较轻未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