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材料采购合同
需方: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单价:
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
联塑给排水管材及管件,型号及规格按需方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根据国
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的实际使用量,单价及总金额按实计算。
第二条合同价格
货物总价:暂定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产品单价与本条规定的货物总价系需方根据本合同就单位产品和所有产品应向供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等产品验收之前一切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产品检验、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第三条交货地点: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工地第四条交货时间:
供货数量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单数据为准。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期不超过3天,即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需方提供正式书面准确要货计划之日起,供方保证在3天内按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交货;乙方有义务确保供方在本地有适量的备货,需方少量补货的供货时间应控制在2天以内;非常用品种供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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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控制在4天以内。第五条产品质量要求
1、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2、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PPR给水管材及管件、UPVC排水管材及管件技术标准要求第六条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3、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4、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供方到现场进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合格率在95(含95)以下的,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参与验收方各持一份),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货物交接应在货到当天至8个小时内完成。5、货物在交货验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