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阐明了制订本规范的目的。本规范是对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要求的统一技术规定以保证该设备的安装质量和安全运行同时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促进安装技术的不断发展。
第102条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国家定型的制冷设备和空气分离设备的安装。由于制冷设备和空气分离设备的安装具有与其他机械设备安装不同的特性本规范中的安装是从设备开箱起至试运转合格工程验收为止其试运转中以空气水为介质与其他介质常温与高、低温单机空负荷、负荷与成套负荷等均很难绝对分开或单独进行。故对制冷设备安装单位一般负责到系统充灌制冷剂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系统负荷试运转考核系统在最小热负荷情况下降至设计温度为止而不考核其他属于设备性能或工艺设计上的技术指标。对空分设备安装单位负责进行系统裸冷试验合格而成套系统试运转则配合建设单位进行配合至系统工况稳定后连续测量各项参数持续4h为止。至于单机的空负荷、空气或水为介质的常温下试运转在安装中应由安装单位负责进行建设单位参加而在高温或低温下其他介质进行试运转时由建设单位进行安装单位参加。无论单机还是成套设备的试运转发现确实是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均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即使在办理了交工验收手续发现属于安装造成的问题也应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在试运转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动力、设备、油料、材料介质等均由建设单位提供。上述情况是多年来我国的实际情况形成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行各业体制与管理也在不断改革创新为此关于试运转也可由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上协商决定。
第103条按设计进行施工是安装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制冷和空分设备安装管路系统复杂、工艺流程严格故以此条强调其重要性。
f第104条在制冷设备、空分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中所涉及到的施工共性技术要求如施工准备、设备放线就位及调平地脚螺栓、垫铁及灌浆和装配等内容在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中已有详细规定本规范不再重复规定。
在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中涉及到其他工程和辅助设备、装置、部件等的安装时因均有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如《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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