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总
则
为做好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统一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合理调配和安排使用车辆保证工作需要,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车辆购置第一条公司现有车辆属公司的固定资产,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负责进行车辆资产的管理。第二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综合部统一购置、配备车辆。车辆购置后由综合部和车辆使用人填写交接单,综合部留存车辆所有证件的副本和备用钥匙。第三条公司所有车辆均需由综合部建立车辆档案。第二章车辆保养、维修第四条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由公司综合部按照厂家的要求和比选的维修点负责定期定点保养,并建立每部车辆维修保养档案,确需在其它网点维修的,应事先通知综合部。车辆的年度检验、维修、保养所需费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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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车辆使用人或综合部确认后,按相关流程报财务部审核报销。第五条所有机动车辆均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年检验车由综合部统一按国家规定负责在当月内完成年检。
第三章车辆保险第六条为保障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减少事故损失,公司机动车均应办理保险并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及时办理投保手续。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七条公司车辆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一律不准借给外单位或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如擅自外借,本人将承担外借期间产生的一切损失,公司有权收回车辆。第八条公司车辆因公移交时需填写车辆交接明细单,交接人双方签字,综合部负责留存。如有车辆物品丢失,由车辆移交人负责补齐或补偿,综合部负责监交。第九条如公司员工因公需要使用车辆,应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经综合部主任确认后方可使用。第十条公司遇有重大外事活动或遇有特殊任务,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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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部有权协调、统一调配公司机动车辆。第五章费用管理第十一条机动车辆的相关费用手续(包括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税、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修理费),由公司负担并由综合部负责统一办理,列出车辆各项费用明细,经使用人或综合部确认后,按相关流程到财务部审核报销。第十二条公务车辆因公在外地加油,由加油人经综合部会签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三条遇到交通事故,按交通法规处理并报综合部,由综合部负责或指导协助处理,事后需到综合部填写事故报告。第十四条除了驾照年审工作外,公司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除安委会的安全教育学习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