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企业仪表设备管理,指导各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仪表设备管理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第七条企业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二)负责制定和修订本企业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三)检查本企业所属单位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的情况。(四)参与新建装置、重点更新及技改技措项目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技术管理工作。(五)负责审核本企业所属单位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计划及审批检修计划。(六)参与审查本企业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七)负责本企业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按时汇总、上报《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技术状况统计表》。
(八)负责审批本企业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
f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九)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及推广应用。(十)负责组织本企业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并及时提交事故报告。(十一)组织建立健全本企业仪表设备台账及档案。第三章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第八条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指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第九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编制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第十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新、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依据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第十一条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程序,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主要仪表设备的购置,并负责或参与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第十二条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SH35211999《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在新、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f第十三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负责或参与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GB500932002《自动化仪表工程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