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104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105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106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107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108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109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1010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f2术语
201工程监理单位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202建设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203相关服务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204项目监理机构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205注册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206总监理工程师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207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