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业务技术水平,并事先做好技术资料、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单位层面的隐患排查内容要涉及各个专业和人、机、环、管各个方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第十一条排查出的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组织整改。
(一)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当班能够整改的,由当班跟带班负责人、班组长组织整改;当班不能处理的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
(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难度较小、矿井能够自主整改的,由矿井组织整改;难度大、不能够自主整改的,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报上级公司组织整改。
第十二条各单位、系统、部门要注重排查组织,杜绝“以检代排”。隐患排查是基于问题发生频率、影响范围、危害性质等特点,在动态掌握、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问题进行系统诊断和管理分析,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有效消除共性问题、倾向问题、深层问题和重大问题的手段。各单位要在排查的目的、组织、形式、内容、方法和问题的成因分析、治理措施、整改评价、跟踪管理、效果考核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加强排查过程管控,彻底杜绝“以检代排”现象。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储存装置,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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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五章隐患统计、报告第十四条公司及各基层矿井应当及时记录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办、验收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归档立卷。
第十五条各单位每月要对本单位、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5日前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安监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报告。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十六条公司各专业处室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跟踪落实台帐,对本专业存在的重大隐患根据整改期限要求,每月跟踪落实整改进度,并于每月25日前将落实情况及新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报公司安康部备案,安康部要及时汇总登记。公司及各基层煤矿应当将事故隐患内容记录、治理过程跟踪、统计分析、逾期警示、信息上报等工作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