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一)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基建矿井、地面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六条为便于日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界定。具体参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豫政〔2011〕41号)和义煤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的相关办法等文件规定。
第七条为了便于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类管理。所有隐患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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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严重程度、治理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指难度大、单位治理不了、须由集团公司治理的隐患;B类指难度较大、区(队)治理不了、须由单位治理的隐患;C类指由区(队)必须治理的隐患。
第四章隐患排查治理第八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日常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一)作业人员应当在开始作业前对本岗位危险因素进行一次安全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二)生产区、队应当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全等人员进行巡检,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三)各单位应当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等职能部门和相关的专业部门每旬至少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
(四)各单位应当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职能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覆盖全矿井的事故隐患排查。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
第九条事故隐患排查坚持“动态化、常态化、专业化、精细化、问题责任化”原则,根据管理层级、职能定位,以公司、矿和两级安全生产业务系统为责任主体。
(一)义煤公司层面:日常检查由公司安监部门组织实施。每月专业排查由分管副职牵头,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全面隐患排查由总经理牵头,安全健康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矿井层面:日常检查由所属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每月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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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排查由行政正职组织实施。每旬专业隐患排查由分管副职组织实施。区队、班组以及岗位隐患排查由各矿(厂)制定具体要求。
第十条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