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2年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招生简章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我院)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财政部直属高校,成立于2002年。经过十年的发展,我院已成为国家级高级财会管理人才培养基地,是我国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培养单位之一。我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会计、财务、财税、金融专长以及优秀职业精神的高级经济管理人才。自2004年起我院与厦门大学合作开展MPAcc学位教育,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院开始独立招收和培养MPAcc。我院招生单位代码为80403,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代码为125300。在MPAcc学位教育方面,我院拥有明显的比较优势:首先,我院拥有一支由荣誉教授、专职教授、讲座教授和客座教授组成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既有来自高等院校的学者,也有来自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的专家,汇集业界权威,紧跟学科前沿,理论与实务兼收并蓄。第二,我院与国务院国资委密切合作,联合举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迄今已为100多家央企近6000名总会计师和财务经理提供了系统的高端培训,同时承办了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和行政事业类培训项目,在课程设置、案例开发、教学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MPAcc学位教育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务基础。第三,我院依托于财政部,与准则制定部门、会计行业协会、大型央企、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可以为学生提供持续、广泛的实践和交流平台。第四我院位于厦门市环岛南路,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教学与生活设施一流,可以为学生提供优越的学习与生活条件。一、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2)复试时加试两门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3)已修过相关专业6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