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录申报表
(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绝育户)
区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号
家庭住址优录项目父亲姓名母亲姓名
毕业学校工作单位居住地工作单位居住地
籍贯
考生所在中学盖章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审核单位意见
街乡镇计生办盖章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盖章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盖章审核人签名年月日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盖章审核人签名年月日
说明:、武汉市农业户中“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的女生须填此表。、考生在所在学校领取表格,填写相关内容,由学校负责人签名、盖章后,
再将此表连同考生的户口簿、相关证件原件交户口所在街乡镇计生办,街乡镇计生办按有关程序报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负责人签名盖章)。
、盖章签名后的申报表连同考生户口簿、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留复印件),由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所在区招考办复审。
、考生在4月24日前办理完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有关经办单位除加盖公章外,负责或审核人必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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