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通报和解决问题。
f(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科室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药学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八)结合临床和药物治疗,开展临床药学和药学研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订相应管理制度,加强领导与管理。
(九)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经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十)制订药品采购制度和工作流程,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购入药品;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药品。
(十一)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与质量检查。药品库的仓储条件和管理应符合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定位存放。
(十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十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
f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安全用药。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十四)建立健全医院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管理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药品的采购、贮存、调剂、和临床使用等全过程实施严格的管理与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十五)门急诊药品调剂室实行大窗口发药。住院药品调剂室中心药站对注射剂按日剂量配发,摆药室对口服制剂药品实行单剂量调剂配发。
(十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对我院药事工作定期做阶段性分析、总结,讨论研究药事工作中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