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明确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检查的任务、部门、负责人,组织成立迎评估小组。(4)设立工作机构,制订学校迎检方案。(5)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2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3月9月)(1)悬挂“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固定标牌;在办公桌上设置“请说普通话”的标牌;教室门上、过道、走廊张贴有关标语、标牌(3月10日前由办公室完成)(2)完成教师普通话等级摸底工作,组织安排普通话学习培训及测试工作,达到相关等级规定及要求。(3月10日5月10日前由教科室组织完成)(3)整治用语用字环境,开展“啄木鸟行动”活动,对学校各类文档用字以及公共场所牌匾、标语、横幅(条幅)、电子屏、板报、墙报等用字,对师生用语进行重点检查、整改和清理。(4月10日前由办公室、教科室、总务室、法规室、大队部及各教研组等部门共同完成)(4)大力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积极开展演讲比赛、读书征文、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汉子听写大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推广使用普通话规范字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用
f语用字水平。(5月中旬7月中旬以前由大队部、语文教研组完成,各组织1到2次活动)
(5)完善创建工作档案。根据评估指标及县语委办档案建设统一要求,对创建工作过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整理。(5月20日前由教科室完成)
(6)做好第十八届推普周宣传活动。(9月14日18日由大队部及语文教研组完成)
3自查整改阶段(2015年7月10日9月底完成)(1)对照《贵州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和《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标准》进行认真的自查、整改,写出自查整改报告,6月20日前报告县语委办。(6月20日前由教科室完成)(2)完成对学校范围内标语牌、名称牌、宣传窗、黑板报等用字的清理工作。(6月30日前由办公室、教科室、总务室、法规室、大队部及各教研组等部门共同完成)(3)完成对学校公文、校刊(报)、试卷、印刷物等用字用语的清理工作。(6月30日前由办公室、教科室、总务室、法规室、大队部及各教研组等部门共同完成)(4)全面检查教案、板书、批改作业和书写评语的用字用语情况。(6月30日前由教科室及各教研组共同完成)(5)认真做好档案资料建设和整理工作。
f(6)根据各级语委督导检查情况限期整改。(7月10日前完成)
4申报评估阶段(2015年7月10日9月底前)向县语委写出申请评估报告,继续做好迎检工作。(7月20日完成)四、严格工作要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