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环境管理,贯彻落实环保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明确公司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环保责任,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环保职责;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的环保职责管理。第三条各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环保责任主体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各级人员、各级组织环保责任制并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章公司领导环保职责第四条董事长环保职责(一)董事长是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保工作负总体责任督促各分管领导在分管范围内环保职责的落实。二)贯彻落实环保工作保证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规范、条例等在公司的落实。(三)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机制等保证体系,做出重大决策时综合考虑环保从人力、物力、财力、政策等方面保证公司环保投入并有效实施(四)协调支持较大及以上环保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五)将公司的环保情况作为对经理层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定期进行考核。第五条党委书记环保职责(一贯彻党和国家环保政策组织发动党政工团组织,积极开展环保活动(二)把环保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在干部考核、选拔及“创先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