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青少年网络犯罪
浅谈青少年网络犯罪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大家好!
根据县关工委的安排,今天很高兴,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教育课,借此宝贵的机会,与大家共同探讨青少年网络犯罪有关法律知识和有关案例。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叫青少年网络犯罪?目前法律界还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就我的理解,上网青少年以网络为犯罪诱因,以互联网为犯罪手段,犯罪地点在网吧场所和所有与网络有直接联系或间接联系的犯罪行为,都可以称之为青少年网络犯罪。我结合几个案例来谈青少年网络犯罪。
案例一:痴迷暴力游戏,刀捅身边人。去年3月11日晚上,16岁的少年胡某在网吧里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胡某旁边的一名同龄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他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议,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捅向受害人的胸口,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而胡某还依旧沉迷在暴力游戏之中,直到警察赶到现场,胡某才被惊腥,“我是不是杀死人了,他问警察会不会坐牢啊?”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胡某沉迷在血腥的暴力游戏之中,已经失去了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
案例二:网上起斗争,网下来报复。也是去年6月的一个晚上,某网吧发生一起数十名青少年寻衅滋事案件,其中黄某被打成重伤,
奄奄一息,他的两名同学一人小腿骨折,另一个手臂多处挫伤,对方也有几名轻伤,原来当天晚上,黄某与两名同学在网吧玩一种反恐精英的游戏,与另一网名为“孤独龙”的玩家在网上遭遇并进行了激烈的战斗,双方一边战斗,一边在网上互发短信进行语言攻击,无意中,黄某将自己网吧地址告诉了对方,对方在游戏被击败后,勾结七八名社会闲散青年,携带木棒铁棍赶到黄某所在的网吧,双方大打出手,导致两败俱伤。
案例三:上网相勾结,下网去抢劫。某市公安局刑警队接到许某的报案,称在网吧上网时,结识了一个网名叫“诱惑”的17岁女网友,并相约到网吧见面,当两人见面后,“诱惑”谎称自己回家拿衣服,将许某骗到市郊一座桥边,由事先埋伏在桥边的一名男青年实施抢劫,抢走许某一部手机和400元现金,几天以后,刑警队又连续接到多起类似的报案,所不同时是,实施抢劫的男青年变换了4个人,办案民警经过周密部署,将这一团伙一网打尽,经查实,这4男1女在网上纠合在一起,年龄小多17岁,最大的21岁,他们先由胡某以“诱惑”“蓝色妖”很具挑逗性的网名和男网友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