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对比: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真的不一样
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和具有高成长性高附加值的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红包”一个接着一个,科班出身的李克强总理多次为科技型企业站台,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中小微企业和成长型科技企业的发展注入强劲动力。2017年将“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今年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应该说每一条都力道极大,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重点鼓励中小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高新技术企业和加计扣除中都有研发费用,肯定有部分财务觉得它们是一样的,可能部分财务也会知道这两者是有差异的,那么究竟有哪些差异呢?智为铭略小编分享一点总结,供大家参考。
一、适用行业不同:
加计扣除政策中的行业放弃了原先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正列举”的思路,转化为“负面清单”,凡不在不适用范围的行业均可享受,从而大大扩大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行业,包括文化产业等在内的诸多现代服务业、制造业,都可以申请享受该优惠政策。行业的判定是指以《通知》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
f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而高新认定继续保留了《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行业要求,限定在八大领域。
二、两者具体的研发活动的范围不同:主要区别:1、研发活动定义不同:在加计扣除政策中增加了“系统性”三字,相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言,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的研发活动范围相对要窄一些,要求企业研发活动应符合整体性原则,能体现系统整体目标。2、反列举范围不同:与高新认定相比,加计扣除政策中研发活动的范围从“正列举”改为“反列举”,列举了7种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活动,统一了各地执行口径,实际是扩大了研发活动的范围,为实际管理带来了明确的执行标准。
f三、研发人员与科技人员的不同
主要区别: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人员指的是“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是“企业科技人员”,说法不同,意味着范围不同。加计扣除中的研发人员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高新认定中除了研发人员外,还包括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