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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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部门、供热单位及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等责任者可视情节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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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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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县城以外的建制镇可参照本办法执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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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有关锅炉及压力容器的设计安装、使用、修理、改造及事故处理,应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处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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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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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秦政1993第172号《秦皇岛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和秦政办1997第91号《秦皇岛市供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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