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和办理竣工结算如超过5个工作日未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确定的时间进场施工,并按工期要求完工。
2.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凡施工期间发生的非正常情况,
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设备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
设备和材料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装修、设备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
方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付款,每延迟一日,按未付款项的5计付违约金。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逾期1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除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天灾等)外,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终止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4、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九、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在明确责任后3天内
f付清。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3双方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
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失效。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
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年月日
f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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