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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广电局等部门关于防城港市“十二五”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信【发文字号】防政办发201272号【发布部门】防城港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331【实施日期】201203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广电局等部门关于防城港市“十二五”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发〔2012〕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市广电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防城港市“十二五”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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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关于防城港市“十二五”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三月
“十一五”期间,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为解决我市部分农村地区收听不到广播、收看不到电视的突出问题,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广电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通过实施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以下简称“村村通”),解决了1429个自然村、39350户、约20万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问题,全市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55和971,达到全区平均水平。虽然我市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有了较大的提高,但目前仍有811个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及部分林区未通广播电视(以下简称“盲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06〕7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广电局等部门关于“十二五”“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5号)的部署,自治区下达我市“十二五”期间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建设任务811个。为力争2012年底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村村通”建设任务,解决好群众看电视听广播难的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施“村村通”工程建设作为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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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任务,作为我市农村重大公益性社会文化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公益性、基本性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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