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法律适用不算)
国家主权限制豁免(理论阶段)
相对豁免
承认主体
承认对象
主权国家
国际法的承认
性质承认方式
承认后果
《联合国国家及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统治行为享有绝对豁免,商业行为管辖豁免权(不能放弃)
但仍支持绝对执行豁免权(除非放弃)
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
新国家、新政府、民族解放组织、叛乱团体
(有些领土情势、国际情势、条约也可被承认)
新国家VS新政府:不看承认措辞,看
政府承认一般
(换届选举不算)
单方行为明示承认
建立外交关系(
)
正式接受
默示承认
缔结正式
条约(双边税收协定不算)
正式投票参加
的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只对国家开发世界…组织:可对非国家开放(WTO)实现政府间关系正常化,可以建立外交领事关系承认效力溯及至成立时
国际法的继承
条约继承
财产继承档案继承
对叛乱团体承认:承认者中立、交战团体有义务保障承认国的利益
协议优先,否则只有义务继承与
条约
领土条约
一般情况:按领土划分继承即可新独立国家:可自主决定
不动产
随领土一并继承
动产
领土实际生存原则(与土地最紧密联系,不管实际位置)
协议优先,否则适用领土实际生存原则(若不可分割,可以自费复制)
仅限于国家非恶债(政府依据条约对其他
的债务)
f司法考试三国法学习笔记背诵版_呕心沥血整理版
联合国大会
国际组织
联合国
经济与社会理事会
托管理事会
国际法院
秘书处
专门机构
民间性跨国联合
特定民族解放组织
合并
全部继承
分离
协议优先,否则公平比例继承
(
)独立不予继承(协议例外)
国际法意义的独立仅指殖民地独立
可以讨论任何问题(安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
,只能审议、建议
决议对内部事务有约束力,
,只是建议
下设7个主要委员会、2个程序委员会、若干特别委员会还有人权理事会作为附属机构
1国1票,
,重要问题出席国23通过
构成
15理事国5常和10非常
职能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机构(其他机构决议也由其执行)决议效力对当事国、所有成员国有
理事国作为当事国,原则不得投票
例外:决议包含采取执行行动内容
程序性事项→9个同意(如国际法官人选)
→9个同意5常都未否决
(须采取行动、
、吸纳中止开除会员)
54个理事国组成,每3年一任,可连任,简单多数表决每年2次常会,会期1月成立时托管领土已有归属
15名法官,大会()和安理会(9个)分别选举,均特别多数才获任,
任期9年,可连任须分属不同国家,5常均应有人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