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地址联系人: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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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供方)地址电话: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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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1、质量管理:11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需方稳定、合格的产品,制度必须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过程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管理制度,质量岗位责任制度等。12乙方应不断改进其品质,愿意配合需方不断提高品质管理体系,达到品质目标。乙方必须参照ISO9001管理体系进行质量管理。13乙方必须在新品试产后,递交电子档《QC工程图》,《出厂检查指导书》,由甲方质量部对此组织评审与确认。14甲方应提供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同时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当中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如有任何变动,甲方负责书面告知乙方更新有关产品的BOM文件、产品工艺文件等资料,乙方需第一时间进行书面回复并跟进相关的变化。15乙方发生如下变更时图纸变更制造条件变更加工工艺变更、工装模具变更等等,乙方必须进行相关检测、实验证明产品满足甲方技术及质量要求后,再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方提供样品及相关验证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正式供货。16甲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乙方应立即采取更正行动予以改进并在48小时内反馈给甲方。17乙方因生产能力等原因,需把甲方产品的一些重要、关键的生产工序或零件委外加工时,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根据零部件的重要性来安排是否对其进行现场评审,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有权中止与乙方的供货关系。18样品送样评审时,乙方必须同时递交《QC工程图》、《出厂检验指导书》、检测报告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可信赖的特殊性试验报告。送样评审不合格时,乙方如需再送样时,需同时提交《纠正预防措施单》,确保对不合格项目采取了确实、有效的措施;否则甲方有权不继续样品评审作业。19批量生产时必须同样品试作工艺相同,如变更乙方需提出申请,经甲方工艺部门书面确认后,方可重新制作样品,重新送样评审。110甲方按本协议向乙方发出《供方纠正和预防措施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