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组织机构→工作活动分类→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编制风险控制措施计划(必要时)→评审措施计划的充分性。62成立评价小组各部门成立以主管领导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参加的评价小组,所有评价人员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培训,使其有能力、有资格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63选择和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评价小组应首先识别出本单位从事的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范围,包括生产活动、产品生产、储运、装置、设备、设施、服务、检维修、消防、承包商的服务和设备,以及行政和后勤等的全过程。生产范围包括从规划、设计、制造、采购、建设、投产、产品销售和服务全过程。所有可能导致的危害和环境影响的活动,包括非常规活动,检维修等都必须充分得到识别。在确定评价范围后,评价小组按下列方法,确定评价对象:按生产流程的各阶段;按地理区域、单元或场所;
f按装置、设备、设施(包括外界提供的设施);按作业活动(包括合同方人员)。对所确定的辨识和评价对象,必要时按作业活动进一步细分,以便对危害因素和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价。评价人员在进行危害因素辨识与评价前首选要了解工作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所执行的任务的期限、人员及实施任务的频率;可能用到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到或遇到的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工作人员的能力和已接受的任务培训;作业指导书或作业程序;发生过有关的事故经历、作业环境检测结果等。64进行工作活动分类评价小组对评价对象进行分类。如按照作业活动分类;按设备或设施分类;按生产过程或服务提供过程的阶段:如委托设计,签订检修合同,供方评定等;被动性的工作,如紧急抢修等;按确定的任务分类,如产品装卸,车辆运输等。65危害因素的分类根据危害因素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把危害因素划分为以下两大类:651第一类危害因素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于是,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为第一类危害因素。652第二类危害因素正常情况下,生产过程中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约束或限制,不会发生意外释放,即不会发生事故。但一旦这些约束或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故障),则将发生事故。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类危害因素。第二类危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