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7至10名加1分。
(13)以学院本次通报表扬文件为准,对上一学期为学院各项事
业做出特殊贡献者,通报表扬一次加2分,以此类推。以上加分均加
f在思想道德素质一项里。
(14)其他未在本通知里注明的加减分事项参照《南昌大学学生
综合素质考评加减分参照标准》。
5、在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和奖学金评定过程中,通过全国大学英语
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学生凭四级成绩证明,英语课
程不及格按“及格”(60分)计入“专业文化素质”,不取消奖学金评
定资格。但通过计算机二级的不能充抵C语言课程不及格。
6、实践创新素质考评项中,积极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位学习成
绩合格,取得学校正式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班级考评
小组负责审核原件,学院核查),理工科试验班(尖子班)的学生经教
务处出具两年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证明,加10分,且只能享受一次
加分,不能每个学期都加,之前享受过加分的不再加分。未取得证书、
成绩不合格、未修满学分或学习期未满者不加分。
7、实践创新素质考评项中,学生参加与专业学习相关的学科竞赛、
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和发表文学、艺术、
新闻作品等,按以下标准加分:
(1)与专业学习相关的学科竞赛等。参加学生课外小实验、小制
作、小论文等相关竞赛和与专业学习相关的学科竞赛(如英语口语、
数理化竞赛)等群众性科技实践活动获奖的,参照以下标准加分。
按名次按等级
130
一等
3060
二等
60100
三等
优秀奖单项奖
院级32105
校级8642
省级151286
国家级30201510
备注①集体(或合作)项目成员根据对应标准减半加分。
(2)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
f表与所学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的,按下表加分。所有论文加分均应有出
版刊物原件(录用通知证明无效),不同论文按篇数累计加分;被转载
的论文按转载最高级刊物计分;集体合作论文根据对应标准减半加分。
刊物级别由学院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定。
SCI、SSCI、EI、ISTP论文
国家级省级学术论文集(省级以上)
20
15
10
5
(3)出版著作。公开正式出版学术、文学、艺术等著作的,按下
表加分。不同著作可累加计分,合著者按作者实际承担的工作量计分。
独(合)著
≥10万字<10万字
20
815
≥10万字15
主(参)编
<5万字≥1万字
12
8
<1万字5
(4)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参加科学研究和科技学术活动,取得
科研成果获奖或通过鉴定的,或取得发明专利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