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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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在遵守西北工业大学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着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加强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原则,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力争使学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在坚持教书育人的基础上,强化管理育人,增强服务意识,开拓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的“三自”能力,使学生工作向更高、更广层次发展,特制定学生工作条例。
二、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在院党政领导下负责本院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日常管理、招生、就业指导等工作的组织机构。
2、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党政领导担任。成员由院办公室人员、各班班指导教师及研究生导师组成。
3、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1)在院党政领导下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署,制定本院学生工作
年度计划,组织、协调研究生教导员、学生政治辅导员、各班指导教师、研究生导师和学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颁布的学生工作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行政事务等方面的教育和管理。(2)定期听取班指导教师工作汇报,考核班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组织实施优秀班指导教师评审推选工作,并负责发放班指导教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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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领导院分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干部等学生干部选拔、培训及考核工作
(4)监督、检查各班贯彻落实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班务会的情况,总结经验、交流情况,抓好校风、院风、班风、学风建设。
(5)组织实施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定工作。
(6)组织实施本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开展和学生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
(7)组织实施各类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和催还工作。
(8)组织实施研究生导师负责制。(9)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要及时
对违纪学生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做好善后工作。(10)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组织好本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课外学术科技活动。(11)围绕国家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