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技术改造的专项拨款四、利用外资五、其它
第八条技术改造贷款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一、为弥补企业资金不足,对综合经济效益较好的项目可使用贷款。二、用国家专项贷款时,各发电企业应于每年9月底以前,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提出下年度改造贷款的项目计划,由集团公司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三、贷款偿还:所贷款项的归还,按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企业资本性支出预算中统一平衡解决。第九条技术改造资金应纳入企业的预算管理中,并在资本性收支预算中统筹安排。第十条集团公司审批的技术改造项目,各发电企业应按批准的项目和资金包括本办法规定的自行审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第十一条技术改造项目的各类费用支出均单独统计汇总,在各类财务结算、项目总结中应反映实际开支。第十二条列入国家或集团公司关停计划的机组,原则上不再进行重大技术改造。
第三章
技术改造工作的管理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是公司技术改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调查、审核和批复;组织技改工程年度计划的实施;组织对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监督、检查和后评估。各级生产管理部门为技术改造的具体管理部门。第十四条年度技术改造计划的申报、审查和批复
f年度技术改造计划的审查和批复采取组织管理采取“统一管理、分层控制”的原则。(一)年度技术改造计划的申报和审批时间1、各直管电厂、区域发电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和子公司,下同)和分公司每年9月31日前向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上报下年度各电厂的技术改造计划(具体见附表1),以及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相关材料(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等)。2、集团公司于11月15日前对将于次年上半年安排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预批复,并于次年3月15日前批复各发电企业年度技术改造计划。3、在集团公司下达年度技术改造计划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各直管电厂、区域发电公司和分公司上报需审核备案的文件。4、各非直管电厂年度技术改造计划的申报、审批管理办法,由各区域发电公司和分公司制定。(二)需报集团公司审核备案的事项1、区域发电公司和分公司审批的各电厂年度技术改造项目总费用。2、各直管电厂、区域发电公司和分公司按权限批复的各电厂年度年度技术改造计划项目(格式按附件1)。(三)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的事项1、直管电厂、区域发电公司和分公司年度技术改造费用总额。2、各发电企业的特殊项目(主要指汽车购置等项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