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教学要求
《江苏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的编写,以《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模块为单元,对各模块中每一主题的教学内容逐条分解、细化和补充,从广度和深度两方面进行界定,并提出明确、具体的教学要求。各模块均设有“课程目标”“学习要求”“教学建议”三个栏目。“课程目标”主要是对应三维目标的总要求,“学习要求”是对所学内容的具体要求,“教学建议”主要从如何实现课程目标、教学中的注意点、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提出参考建议。按照学习目标的要求,《要求》中使用了体现不同水平的行为动词。这些词语有些是对学习结果目标的描述,有些是对学习过程目标的描述,并分别指向知识性目标、技能性目标、情感性目标。具体说明如下:
各水平的要求了解水平再认或回忆事实性知识;识别、辨认事实或证据;列举属于某一概念的例子;描述对象的基本知识性目标低↓高特征等理解水平把握事物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在新旧知识之间建立联系;进行解释、推断、区分、扩展;提供证据;收集、整理信息等迁移应用水平归纳、总结规律和原理;将学到的概念、原理和方法应用到新的问题情境中;建立不同情境之间的合理联系等模仿水平技能性目标低↓高在原型示范和他人指导下完成操作独立操作水平独立完成操作;在评价和鉴别基础上的调整与改进;与已有技能建立联系等熟练操作水平根据需要评价、选择并熟练操作技术和工具经历感受水平情感性目标低↓高从事并经历一项活动的全过程,获得感性认识反应认同水平在经历基础上获得并表达感受、态度和价值判断;做出相应的反应等领悟内化水平建立稳定的态度、一贯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化的价值观等形成、养成、确立、树立、构建、增强、提升、保持关注、借鉴、欣赏分析、设计、制订、评价、探讨、总结、研究、选用、选择、学会、画出、适应、自学、发现、归纳、确定、判断尝试、模仿、访问、解剖、剖析、使用、运行、演示、调试获取、加工、管理、表达、发布、交流、运用、使用、制作、操作、搭建、安装、开发、实现熟练操作、熟练使用、有效使用、合乎规范地使用、创作亲历、体验、感受、交流、讨论、观察、实地考察、参观解释、比较、检索、知道、识别、理解、调查描述、列举、列出、了解、熟悉内容标准中使用的行为动词
江苏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教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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